一、學習動機的含義與結構
學習動機是指激發(fā)個體進行學習活動,維持已引起的學習活動,并使行為朝向一定學習目標的一種心理傾向或內部動力。學習動機是直接推動學生進行學習的內部動力。一個學生是否想要學習、學習的努力程度、積極性、主動性等都與學習動機有關。
學習動機的兩個基本成分是學習需要與學習期待,兩者相互作用形成學習的動機系統(tǒng)。關于學習需要和學習期待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學習需要與內驅力
學習需要是指個體在學習活動中感到有某種欠缺而力求獲得滿足的心理狀態(tài),它包括學習的興趣、愛好和學習的信念等。學習興趣是學習動機中最活躍的成分。內驅力也是一種需要,但它是動態(tài)的。從需要的作用上來看,學習需要即為學習的內驅力,即學習驅力。
2.學習期待與誘因
學習期待是個體對學習活動所要達到目標的主觀估計。學習期待所指向的目標可以是成績,也可以是獎品、教師的贊揚、名譽、地位等。
學習期待不等于學習目標。學習期待是學習目標在個體頭腦中的反映。誘因是指能夠激起有機體的定向行為,并能滿足某種需要的外部條件或刺激物。誘因可以是簡單的物體,也可以是復雜的事物。凡是能使個體產生積極的行為,即趨向或接近某一目標的刺激物稱為積極誘因。相反,消極的誘因可以產生負性行為,即離開或回避某一目標。學習期待是靜態(tài)的,誘因是動態(tài)的。學習期待就其作用來說就是學習的誘因。
3.學習需要和學習期待的關系
學習需要和學習期待是學習動機的兩個基本成分,兩者密切相關。學習需要是個體從事學習活動最根本動力,如果沒有這種自身產生的動力,個體的學習活動就不可能發(fā)生。所以說,學習需要在學習動機結構中占主導地位。另外,學習需要是產生學習期待的前提之一,因為正是那些能夠滿足個體的學習需要與那些使個體感到可以達到的目標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學習期待。學習期待則指向學習需要的滿足,促使主體去達到學習目標。因此,學習期待也是學習動機結構的必不可少的成分。
二、學習動機的分類
1.根據(jù)動機產生的誘因來源,可以把學習動機分為內部學習動機和外部學習動機
內部學習動機是指誘因來自學習者本身的內在因素而產生的動機,即學生因對活動本身發(fā)生興趣而產生的動機。外部學習動機是指誘因來自于學習者外部的某種因素而產生的動機,即在學習活動以外由外部的誘因激發(fā)出來的學習動機。
2.根據(jù)學習動機的社會意義,可以把學習動機分為高尚的學習動機和低級的學習動機
判斷動機高尚與低級的標準是是否有利于社會和集體。高尚的學習動機的核心是利他主義,如學生把當前的學習同國家和社會的利益聯(lián)系在一起,把學習看成是對社會多做貢獻和應盡的義務,則是高尚的學習動機;低級的學習動機的核心是利己的、自我中心的,學習動機只來源于自己眼前的利益,如把學習看成是獵取個人名利的手段,則是低級的學習動機。這種劃分標準有時難以正確把握,在教學實踐中以此為標準進行判斷時要持謹慎態(tài)度。
3.根據(jù)學習動機起作用時間的長短,可以把學習動機分為近景的直接性學習動機和遠景的間接性學習動機
近景的直接性學習動機是指由活動的直接結果所引起的對某種活動的動機,這種動機很具體,但不夠穩(wěn)定,易隨環(huán)境的變化而變化。遠景的間接性學習動機是指由于了解活動的社會意義、活動結果的社會價值而引起的對某種活動的動機,這種學習動機既具有一定的社會性和理想色彩,又與個人的志向、世界觀相聯(lián)系,具有較強的穩(wěn)定性和持久性。
4.按動機在活動中作用的大小,可以把學習動機分為主導性學習動機和輔助性學習動機復雜的活動中往往存在多種動機,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有的動機在學習活動中起著主要的支配作用,稱為主導性學習動機;有的動機起次要的輔助作用,叫做輔助性學習動機。
5.根據(jù)學校情境中的學業(yè)成就動機,奧蘇貝爾等人將動機分為認知內驅力、自我提高內驅力和附屬內驅力
認知內驅力是指要求了解、理解和掌握知識以及解決問題的需要。這種動機指向學習任務本身(為了獲得知識),滿足這種動機的獎勵(知識的實際獲得)是由學習本身提供的。
自我提高內驅力是指個體由自己的學業(yè)成就而獲得相應的地位和威望的需要。自我提高內驅力并非直接指向學習任務本身,而是把成就看作贏得地位與自尊心的根源,屬于外部動機。
附屬內驅力是指個體為了獲得長者們(如家長、教師)的贊許或認可而表現(xiàn)出把工作、學習做好的一種需要。它既不直接指向學習任務本身,也不把學業(yè)成就看作贏得地位的手段,而是為了從長者或同伴那里獲得贊許和接納。附屬內驅力是一種間接的學習需要,屬于外部動機。
三、學習動機與學習效果的關系
學習動機與學習效果的關系并不是直接的,它們之間往往以學習情緒狀態(tài)的喚醒、學習準備狀態(tài)的增強、學習注意力的集中和學習意志力的提高等學習行為為中介,而學習行為又不單純只受學習動機的影響,它還受一系列主客觀因素,如學習基礎、教師指導、學習方法、學習習慣、智力水平、個性特點、健康狀況等的制約。因此,只有把學習動機、學習行為、學習效果三者放在一起加以考察,才能看出學習動機與學習效果之間既一致又不一致的關系。
在四種學習動機與學習效果的關系類型中,有兩種類型的學習動機與學習效果的關系是一致的,另兩種類型的學習動機與學習效果的關系則不一致。一致的情況是:學習動機強,學習積極性高,學習行為也好,則學習效果好(正向一致);相反,學習動機弱,學習積極性不高,學習行為也不好,則學習效果差(負向一致)。不一致的情況是:學習動機不強,但如果學習行為好,其學習效果也可能好(正向不一致);相反,學習動機強,學習積極性高,學習行為不好,學習效果差(負向不一致)。據(jù)此,我們便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學習動機是影響學習行為、提高學習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但卻不是決定學習活動的唯一條件。在學習中,激發(fā)學習動機固然是重要的,但應當把改善各種主客觀條件以提高學習行為水平作為重點來抓。只有抓住這個關鍵,才會保持正向一致和正向不一致,消除負向一致與負向不一致。
“耶克斯一多德森定律”表明,動機不足或過分強烈都會影響學習效率。(1)動機的最佳水平隨任務性質的不同而不同。在比較容易的任務中,學習效率隨動機的提高而上升;隨著任務難度的增加,動機的最佳水平有逐漸下降的趨勢。(2)一般來講,最佳水平為中等強度的動機。(3)動機水平與行為效率呈倒u型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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